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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2018下半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规则(试行)>的通知》(闽教师〔2017〕6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闽教师〔2017〕75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8〕13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审〔2018〕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及对象
2018年下半年开展的首次(首轮)注册对象为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含公办学校编外聘用合同教师、代课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含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职教中心)、电化教育机构(含教育资源配置中心、仪器站)、教育督导室、招考办、青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考虑各地教师队伍人数的实际情况,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自行作出调整。
市直学校(单位)教师的定期注册工作由学校所在的鲤城区、丰泽区等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其中,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学校可委托鲤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市直学校对应注册机构安排表见附件1,下同)。
洛江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规则(试行)》的规定范围全面实施定期注册。其中,福建经贸学校教师纳入洛江区注册机构申请首次注册。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教研机构向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注册工作开展前,注册机构应对本地是否省属学校进行摸底)。
二、时间安排(全市统一时间)
(一)网报时间(2018年9月11日-19日)
1.符合本次注册对象要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或"定期注册"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共八步,其中第五步选择确认点应选择申请人所在学校名称)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后,注册系统生成PDF《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2.下载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本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签字(注册申请人对申请表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后附上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交给所在单位办公室集中。
(二)现场确认(2018年9月11日-9月21日)
现场确认工作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把关。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