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人确定了自己的目标,就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计划来实现这个目标。编写方案是为了指导我们以规范的方式完成工作。留学群编辑强烈推荐大家阅读这篇题为“教师评优方案”的文章,相信读完后你会收获满满。希望这篇文章能对有需要的朋友提供参考和借鉴,帮助到你!
教师评优方案 篇1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幼儿园将开展教师单项基本功比赛活动,展示青年教师的才艺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一、参赛对象:
年龄在40周岁(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工作3年以上,师德良好,身体健康者。参赛者自选一项参加。
20xx年6月28日报名,20xx年7月中旬比赛。
选手抽签选定演讲话题,准备15分钟。比赛时,选手先讲自备儿童故事,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选手再根据话题即兴演讲,时间3-5分钟。
在同一时段,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为当前的教育法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儿童活动观察记录和教育活动案例评析。选手现场观看一段5-10分钟的儿童活动录像和一段15-30分钟的教学录像,并完成相应答题。
选手抽签选题后,独立完成教育活动设计,时间为50分钟。模拟上课的课题与教育活动设计的内容一致,允许选手和评委或指定的教师群体进行互动交流,时间为15分钟。
(1)紧扣主题,条理清晰;
(2)普通话标准,声音响亮,讲述连贯流畅富有感染力。
(3)能合理运用语气和语调,语速适当、节奏鲜明、停顿恰当,有适当的表情和动作。
能运用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幼儿教育专业理论和法律法规,分析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或有关现象;根据自己参与的有关课题研究以及教学实践中对课程改革有关问题的思考,回答有关问题。考试时间1小时。
(3)提供充分的活动时间和适宜的活动空间,形成有效互动。
三个单项比赛分别评出奖项,并将单项一等奖者报送姜堰市参赛。
教师评优方案 篇2
亭隆小学教职工评优评先条例
亭隆小学教职工评优评先条例
(第一届教代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激发教书育人的热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评优评先条例。
一、评优评先基本要求
1、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学科教学质量保持去年同期水平。
2、专任教师全年至少完成两节校级以上公开课。
3、专任教师全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区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4、能积极主动地完成临时性的校
务工作。
5、全学年病、事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因公负伤的除外。
二、评优评先优先考虑原则
1、优先考虑所任班级学科教学质量有明显提升的教师。
2、优先考虑辅导学生在区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教师。
3、优先考虑在区级以上会课、基本功大赛中获奖,或在大型活动中承担主要任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