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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枝花市西区2017年事业单位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和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zhsxq.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书、职称任职资格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其中,西区投资促进中心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