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护照办理声明 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 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或者出售护照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日以上十五 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非法护照及其印制设 备由公安机关收缴。 为避免损失,请您在领到证件后再订购车、船、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