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人
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E-mail: 传真:
受聘人
乙方: 山东兵圣律师事务所 地址:惠民县环城南路(法院西邻)邮政编码: 251700 电话:15563058989.E-mail:[email protected]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原则及宗旨:
1. 勤勉尽责,竭诚服务;
2. 及时高效,准确合法;
3. 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 本着防范为主的宗旨,既重视处理当前的法律问题,更注意在甲方日常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
第二条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项目主要有:
一、乙方律师对甲方日常业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包括:
1.协助甲方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供甲方采用;
3.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
4.接受委托,代理甲方参加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负责监督合同、协议的全面履行;
5.帮助甲方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
7.接受甲方委托,开展资信调查和其它法律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
8.帮助甲方培训法律事务人才,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9.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包括对个人的法律帮助与服务。
二、乙方代理甲方参加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或办理重大非诉法律事务时,双方需另行签署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相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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