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2018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欢迎阅读参考,更多有关内容请密切关注本网站房地产估价师栏目。
2018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2018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暂未公布,根据历年考试报名时间预计2018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份开始。
大家可以关注留学群房地产估价师栏目,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大家公布最新报考资讯。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频道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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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还有73天,留学群房地产估价师栏目的小编精心为您准备“山东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补缴费通知”,更多资讯请关注网站的实时更新哦!
山东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补缴费通知
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补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广大应试人员:
我省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缴费工作已于7月27日16∶00结束,但仍有个别已审核通过的应试人员因各种原因错过缴费。为确保应试人员能够顺利参加考试,定于8月2日开通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补缴费。
已审核通过的应试人员请于8月2日9:00-8月2日16:00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hrss.gov.cn)进行网上补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应在参加考试前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5日14∶30。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7月31日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公告”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公告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房管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7]48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领导下,由自治区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全区考试工作统一在呼和浩特市进行,不另设考区。考场设置等事项由自治区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共设四科:《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全国统一定于10月14日、15日两天进行。各科考试时间安排:
10月14日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5日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仍采取试卷和答题卡(纸)分开的管理方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各地请通知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应严格执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明。
(一)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房屋建筑管理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学、基本建设或建筑经济、财务、会计、统计、预算等,下同)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包括房地产估价、房地产开发、经营、经纪、咨询、服务、管理,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纠纷仲裁,房地产金融信贷,房地产税收管理,土地管理,房地产价格管理,工程概预算等,下同)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二)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三)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湖南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通告”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通告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房地产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4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即报考人员(下同),均可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实行本人网上报名,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国家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到市州人社局专技(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件、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下面是留学群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栏目与大家分享的“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心动的小伙伴赶紧行动起来吧,更多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一、报考房地产估价师的条件: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经济、投资经济、房地产价格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二、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年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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