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可不是人人都把爱情当饭吃的。
对于一些人来说,他自己心中的爱与温柔所构建的世界足够支撑他与外在世界那些意外而又泛泛爱情的隔绝,这种习惯的拒绝总是附带着自我满足的惬意。他们自己建立一个自我陶醉,安慰的暖阁。他们对爱情的需求,甚至还不如一个饥肠辘辘早晨,对于一个肉包子的渴望。
我的室友阿磊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已经有整整5年单身一人,他的上一任甚至可以追溯到遥远的上古高中时期一个苦追他的胖女孩。而且他开始越来越享受这种单身生活,越来越被动。当然,单身并没有什么不好,单身的乐趣每一个正单着的人也都懂。但我们行走在这个世界,没有谁可以永远一个人。
他的问题是沉溺与一种习惯性的过度自我保护和对于可触及的爱情的愚钝,这种愚钝可能是天生情商缺失,可能是受过情伤后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还可能是一种对现实越来越失望的逃避。
他遇上过几个好女孩,有一些稍微花点力气就可以捕捉的幸福,全都像个被抛弃的气球,被他满不在乎,而又轻易的放走了。
当然,别人也不可能在原地一直苦苦等他。
他在工作业余之时,常常写一些小说,所以我认为,大概他把所有浪漫的种子都埋在了自己可以控制的文字中,他写的那些爱情故事确实不同凡响,可现实中那些偶遇的邂逅都会让他最后弄成无终的单向暧昧。遇上一个喜欢的女生,常常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甚至还会脸红。别人有时候对他有点意思,抛点小绣球给他,他不仅不接住,还会好心抛给别人。
爱情小说那么会写,可真的要谈起恋爱,他就像是一个刚拿笔的小学生。
二十多岁的男人看到女人还会紧张的脸红,说出去会让老婆婆再笑掉一颗大牙的。
可是,有一句话说的好,傻人有傻福,爱情往往格外眷顾一个单纯的傻子,常常会好心丢给他们特别美丽的故事。
是的,他遇上了一个人人都羡慕的简单粗暴有趣好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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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得究竟哪一天,某个周五早晨,上了一晚夜班刚回来的我正好碰上穿戴整齐,快要出门的他。
好像是他写的那些小说终于有些出版的眉目了,几经周折,经n个朋友介绍,终于认识了一家大图书出版公司的高级编辑,今天在世纪公园附近的一家他常去的咖啡馆约了那个老师见面。
他特意花了一个月的工资咬咬牙买了件我不认识的所谓的大品牌的高级西装,并带上那本厚厚的手写小说初稿出门了。
是的,我问他,为什么要带手写稿?
他说这样看上去真诚。用电脑打字出来的稿子,说不定只是聪明的电脑选中了你,你只是一个负责把电脑脑袋里故事打出来的速记员。他的这个借口听起来倒是很有趣。
他和我说话的时候很着急。可能他起床有点晚了,在我们凌乱如核爆炸现场的房间里,怎么也找不到一个适合装那些厚的像一块砖头般手稿的文件袋。
要不,装在这里吧,我拿了一个昨天买大排骨的黑色塑料袋给他。
请你对于我的写作成果放尊重一点可以吗?他没好气的说。
这个装水果的总可以吧,我继续拿了一个昨天买榴莲的袋子给他。
滚。算了,就一点点路,我就拿在手上打车去吧。他看样子真的挺急的。
拿在手上?大作家,这可是你花了n个日日夜夜,邋遢在家,不和我出去鬼混的心血,不怕别人抢走吗?我说。
有人要抢我都要高兴死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