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自治区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及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详细工作安排已经通知出来了,相关的通知内容已整理如下,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供广西考生参考阅读。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中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不含开设高职高专层次教育的本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高职单招工作;高职高专院校及开设高职高专层次教育的本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工作。
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招生计划列入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两类招生总和不得少于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60%,其中“2+3”“3+2”等直升招生计划必须在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计划中单独编报。各院校须于2月15日前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招生类别和招生计划。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2023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院校名单将于3月中旬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向社会公布,具体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院校自行公布。
三、招生简章
各院校要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制定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考生申报办法和条件、选拔办法、测试评定方式、成绩构成及比例划分、成绩发布方式、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录取规则、就读地点、学习形式等。各院校须于2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招生简章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备案后由各院校自行公布。
四、考生申报
符合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包括“2+3”“3+2”等直升考生),可选择向一所或多所院校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和方式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五、院校测试
考生须参加所申报院校组织的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测试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各院校具体组织实施。
(一)测试时间。
所有测试工作须在4月底前完成,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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