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年广东省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由留学群编辑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72号),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6日、17日举行。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完成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4日,逾期不予补报。现就我省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以司法部公告为准,需要特别注意及知悉的具体问题为:
(一)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8年应届毕业。
普通高等学校做出延长学籍决定至2018年应届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同时具有延长学籍证明的,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就读于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大学及其他非普通高等学校的2018年毕业生,不属于司法部公告中明确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范围。
(二)对于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学历条件的认定,除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是否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报名人员报名时不具有毕业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可以报名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