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为您整理“巴州2016年第四次会计从业考试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财会〔2016〕48号)文件规定,2016年自治区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12月10日开考,现将考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试题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试题类型为: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科目试题类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计算分析题;
会计电算化科目试题类型为:单选、多选、判断、实务操作题。(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
二、考试合格标准
考试合格标准分为A类标准和B类标准。
A类标准针对所有考生,单科合格标准为55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目须同时合格;方可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B类标准针对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塔吉克族、锡伯族、藏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塔塔尔族、回族等12个少数民族考生,单科合格标准为45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目须同时合格,方可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现场显示成绩,考生也可登陆新疆财政网会计事务办事大厅(http://www.xjcz.gov.cn/kjzy)查询成绩。
第四季度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2017年1月5日起,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登录新疆财政网会计事务办事大厅(http://www.xjcz.gov.cn/kjzy)提交办证申请,并按规定到当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现场审核,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凡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程网报,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10月20日11时起至10月24日24时止(北京时间)
第二阶段:2016年10月27日11时起至10月28日24时止(北京时间)
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已注册未缴费报名名额和未使用报名名额在第二阶段重新释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