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巴中中考招生方案实施办法
巴中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并进行,实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小教、幼教)高职专科统一考试、分类分批录取。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制度改革的要求,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切实改变把分数作为升学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将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合起来,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依据,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范围及考查科目。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含思想品德、历史)、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以及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体育。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考查科目由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其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和要求详见《巴中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各学科考试说明》(附后),各学科试题易、中难度、较难题比例约为7:2:1。
(二)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及分值
时间安排 | 考试科目 | 时间 | 分值 | 升学满分 |
六月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