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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整改报告 篇1
按照省厅的安排,现将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我市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同时,以遂水函〔2009〕37号文件成立了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及科室的职责和任务。以遂水函〔2009〕23号印发了《遂宁市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布置,要求各区、县水务局要高度重视,求真务实,精心组织,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水利工程进行排查,对问题排查工作开展了一轮“回头看”活动,把重点放在“零问题”的项目上和抽查、监督检查中没有被查到的项目上。
二、排查情况为了贯彻落实中、盛市有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我们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为重点,市水务局、市审计局组织有关人员,于20XX年4
月7日至4月18日分二个小组对二区三县2006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除险加固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排查和内部审计。对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个;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8个;总投资小于上述限额但大于200万元以上的项目18个进行了内部审计,并重点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排查:
(一)工程项目决策方面。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立项、报批、建设和管理。经排查,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规划或投资计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孝不按程序变更设计和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二)招标投标情况。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按照省水利厅、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我局以遂水函[2008]164号《遂宁市水利局关于纪检组、监察室参与招投标监督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工程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市局纪检组、监察室指派人员对开标情况进行现场监督,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市局对招投标情况进行抽查。2009年,市局现场监督开标项目15个,并组织开展了2006-2008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招投标专项检查。
按照省厅川水函[2009]1259号的要求,通过区县水务局认真自查、市局抽查,全市水利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发改委核准的方式和中省市的相关规定组织招投标,没有发现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也未接到有关招投标的投诉。
(三)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方面。一是所有建设工程都落实了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负责工程招投标、建设管理和工程资金结算等工作。二是重视项目前期工作,实地规划,注重效益,精心编制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与省级相关部门共同把好设计审批关,做到了费省效宏。通过我们的努力,近年来我市水利工程建设杜绝了“豆腐渣”工程,并确保工程建设按时完工并发挥效益,顺利通过了各级、各项检查和工程验收。
(四)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方面。所有区、县的工程建设项目均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大宗物资实行了政府集中采购。
(五)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