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淄博市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拟于近期组织对进入我市2013年选拔招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进行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本次体检时间定于9月6日(周五)上午,总人数为82人(体检名单见附件一)。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
考生必须准时于体检当日早6:30前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体检表》(见附件二)第三页和450元体检费(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门厅集合(张店区联通路202号),经审核无误后集中乘车前往指定医院。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四、体检须知
(一)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考核体检范围之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全部项目检查结束后,统一安排早餐。
(三)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
(四)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交由组织方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缴者,按违规处理。
(五)考生可穿正装或便装,但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佩戴明显标志,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生须提前下载《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体检表》第三页,统一用A4纸打印(仅下载打印第三页即可),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认真填写,并签名。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无涂改,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有遗漏,故意隐瞒病史的后果自负。此表须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到集合地点后统一上交。
(七)体检时,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考生家长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八)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九)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三支一扶”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十)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0533-279185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