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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书

取保候审保证书 取保候审保证书范本

  以下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取保候审保证书,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资讯尽在留学群!

  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源于英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在英国称为保释)。早在1679年,英国《人身保护法》就规定了请求准予保释是被羁押人的一种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强制措施既可以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顾家庭或者从事原来的工作和劳动,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还可以减少国家用于在押人犯的生活、管理费用等项开支。

  取保候审保证书范文

  我叫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现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  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与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关系。

  我自愿向__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作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我即设法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

  保证人:xxx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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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书模板实用4篇

实用候审申请书 取保申请书4篇 取保候审申请书模板

  随着人们文化水平的提升,申请书使用的越来越多,并且内容都是不同的。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模板实用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篇一:取保候审申请书模板实用

  申请人:_____市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申请事项:

  为涉嫌_________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因涉嫌xx一案,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由贵局刑事拘留,现看押在_________看守所内。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情况,符合《刑事诉讼法》第_________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故根据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要求,为_________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嫌疑人家属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人保证做到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嫌疑人的情况,并且保证做到:遵守法律;随传随到;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不离开本市。请求贵局予以审查批准。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篇二:取保候审申请书模板实用

  申请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经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xx)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_________(或保证金为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篇三:取保候审申请书模板实用

  申请人:系犯罪嫌疑人_________之父。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岁,_________市人,_________市_________厂工人。因涉嫌醉驾,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被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_________区看守所。

  申请人为保证被申请取候候审的犯罪嫌疑人B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_________担任保证人。保证人_________系申请人_________之妹,_________,_________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局干部,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处,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申请人和保证人保证监督被保证人B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

  (1)保证不离开本市;

  (2)保证随传随到;

  (3)保证不干扰证人作证;

与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面相关的实用资料

2016年司考刑诉法考点: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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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考刑诉法考点:取保候审”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和决定、执行机关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的决定、执行机关

1、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2、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取保候审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下列人员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三、保证的方式及其关系

(一)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的关系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形式,只能择一而用之。

(二)保证金保证

1、保证金的数额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

(1)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

(2)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

(3)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

(4)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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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新刑诉法全面知识点: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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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和决定、执行机关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的决定、执行机关 
  1、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2、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取保候审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下列人员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三、保证的方式及其关系 
  (一)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的关系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形式,只能择一而用之。 
  (二)保证金保证
  1、保证金的数额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 
  (1)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 
  (2)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 
  (3)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 
  (4)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2、保证金的处理 
  (1)没收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2)退还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保证人保证 
  1、保证人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 
  (4)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5)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保证人的义务 
  (1)监督被取保候审的人履行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2)发现被取保候审的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时,向执行机...

司法考试二卷考点知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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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和决定、执行机关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的决定、执行机关

  1、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2、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取保候审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下列人员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三、保证的方式及其关系

  (一)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的关系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形式,只能择一而用之。

  (二)保证金保证

  1、保证金的数额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

  (1)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

  (2)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

  (3)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

  (4)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2、保证金的处理

  (1)没收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2)退还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保证人保证

  1、保证人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

  (4)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5)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保证人的义务

  (1)监督被取保候审的人履行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2)发现被取保候审的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3、未尽保证责任的法律...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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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取保候审”,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保证人保证与保证金保证 取保候审的决定、申请、执行、解除与期限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处理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和决定、执行机关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的决定、执行机关

  1、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2、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取保候审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下列人员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三、保证的方式及其关系

  (一)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的关系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形式,只能择一而用之。

  (二)保证金保证

  1、保证金的数额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

  (1)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

  (2)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

  (3)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

  (4)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2、保证金的处理

  (1)没收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2)退还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保证人保证

  1、保证人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

2016年司考《刑诉法》重点考点冲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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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熟读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刑诉法》重点考点冲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欢迎您下载!

1.【简单】下列选项属于只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是:

  A.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B.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C.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D.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2.【真题难度】被告人王某(女)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提其公诉,但因其正在怀孕,所以法院决定对王某取保候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在取保候审期间,王某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当在24小时以前向法院报告

  B. 如果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就其实施了取保候审,人民法院就不必再做出重复决定

  C. 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D.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王某不得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 【真题难度】下列关于被取保候审人和被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A.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B.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C.公检法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人将身份证件、旅行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D.被监视居住人违反应当遵守的义务,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参考答案:

  1.【答案】A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该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据此两条,可以确定只有A项当选。C项为只能监视居住的情形,BD两项看似在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情形中都有陈述,但是二者又有不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需要满足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个条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要采取监视居住的,需要满足的条件是符合逮捕条件。另外对“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也要这样对比记忆。

  【陷阱分析】本题主要对比考查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情形。

  2.【答案】D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

成语谜语:首次斗殴,取保候审(打一成语)

谜语
首次斗殴,取保候审(打一成语)(打一成语谜语)
谜底:不拘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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