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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宜春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社会事业)局,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7〕2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8年3月至5月,具体时间由各地自行安排,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考试项目
1.测试项目:分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
2.必测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
3.选测项目:男、女生为:50米跑,立定跳远。
四、考试分值
体育考试以50分计入中考总分。其中:必考项目一项20分,选考项目两项共30分(各项15分)。
各单项成绩测试时以0分为起点,不得设非零最低分。
五、评分标准和操作方法
男、女生各项目评分标准见附件2。
六、免考与缓考
根据我市实际,对确实丧失了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可申请免考体育,按总分的60%计入学生升学考试总分;其它免考体育的学生,按必考项目的60%、选考项目50%的分数计入升学考试总分。据此,我市对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中的免考、缓考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1.因肢残、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应有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证明。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可在申请缓考,补考仅限一次,如因伤、因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须在考前办理免考手续,考生入场后不得缓考(考生因考场受伤除外);因考场受伤办理缓考的考生,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计分,对未考项目,考生可申请缓考(或免考),并经现场体育老师和医生确认,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办理缓考(或按免考计分)。参加缓考的考生,由当地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规定时间,集中组织补考,缓考过程中受伤的学生,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计分,未考项目考生申请免考现场体育老师和医生确认,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按免考项计分。
4.申请免考、缓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因肢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残疾证(残疾类别为肢残)或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的证明。
5.各地应组织包括医学专家在内的审核组,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研究制定。考生获准免考后,不得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