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的考生注意了,安徽2023年度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请各位考生做好考试准备,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的应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安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诚信考试温馨提示”,可供参考。
2023年安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诚信考试温馨提示
人无信而不立。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考试不仅是对我们所学知识的检验,更是衡量每一个人道德和诚信的标尺。希望每一位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考生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严格按照要求准备考试证件和考试用品,提前到达考点。进入考场时主动接受身份核验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自觉上交手机、智能手表、蓝牙耳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不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过程中,认真答题,保持考场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考试结束后,切勿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在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出售、使用作弊器材,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都将触及刑法。广大考生要擦亮眼睛,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网络社交平台群组和各种团伙及个人“助考”的蛊惑,谨防上当受骗。同时,要增强法律意识,充分认识作弊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诚信考试。
考生如在考试期间发现违规违法等行为,可向省考试院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
相关文件节选
一、《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节录)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
(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教育部令第33号>修正)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