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和《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09]148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安徽省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2年11月22日开始。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缴费、订购辅导教材、编场、打印准考证、公布成绩,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机考的方式。
考务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名相关工作安排
1.考生报名:2012年11月22日8:30—12月3日24:00。
2.打印准考证:2013年3月25日至各市最后一场考试结束。
3.考试时间:全省考试分在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3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包括合肥市(第一阶段考试)、宿州市、六安市、滁州市、阜阳市、蚌埠市、安庆市、铜陵市、芜湖市、淮北市、黄山市、池州市、亳州市;第二阶段为2013年6月上旬至7月底,包括合肥市(第二阶段考试)、宣城市、淮南市、马鞍山市(含当涂县、含山县)。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在考生准考证上明确。
4.成绩公布:考生成绩在考生本人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后当场公布。
5.合格标准公布:6月中旬省财政厅在报名网站公布合格分数标准。
三、报名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2.考试范围:执行财政部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3.免试条件: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会计类专业具体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4.免试规定:严格执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有关科目免试的规定,考生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的界定,对照要求准确把握。
5.证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