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经常和公告通知有所接触。公告通知是你发布了信息,让所有人自己来看,可能你现在正在为公告通知而烦恼?期待这份"安全用电通告"能够开阔您的视野,相信您可以在这篇文章中找到您所需的任何信息!
安全用电通告(篇1)
各院系、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
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用电高峰随之而来,我校电力基础设施负载有限,加之违规、违章使用电器现象屡禁不止,学校用电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组织学生及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大家安全用电、规范操作、服从管理、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2.各使用部门、实验室、计算机房、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室、餐饮中心、营业网点、仓库、学生公寓、教工宿舍等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充分考虑线路的安全负荷,严禁用电场所在未经专业电工同意的情况下私拉乱接电线,如因教学、工作、生活需要,须在线路负荷及用电设备允许的条件下由专业电工实施完成。
3.各用电场所应按电器设备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下班后须做到随手关闭各种用电设备如空调、计算机、电灯等。
4.各用电场所的设备及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关闭电源,停止操作使用,并及时联系电工检查维修,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方能继续使用。
5.空调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度。
6.学生宿舍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不得使用违规电器,如热得快、电饭堡等。
7.教师宿舍,特别是公租房中的教职员工要科学、合理、安全的使用各种电器,避免同时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线路超载运行,引起不安全事故。
8.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插座及电气设备。若购买此类产品,请在正规商场购买国家“CCC”标志的合格电器。
9、各住户应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不得擅自私接电源,不得擅自改动用电计量设备(电表)。
近期学校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家属区(含公租房)各住户电表进行检查,无铅封的进行铅封,铅封后严禁用户私自开启铅封,如若发现按照学校用电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安全用电通告(篇2)
为了安全供电、用电,避免电力发生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现将《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如何安全用电的规定,如实告知您,并请您签署。
一、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以《供用电合同》约定为准,没有签订合同的以用电计量装置为准,靠电源侧的电力设施产权归供电方,由供电方进行维护管理,靠用电侧的电力设施产权归用电方,由用电方自行维护管理,涉及用电方产权的设备购买、安装和检测事宜,用电方可委托供电方进行,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法律责任。产权归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的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的法律责任。但产权所有者不承担受害者因违反安全或其它规章制度,擅自进入供电设施非安全区域内而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因用电方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供电方或者其它客户造成损害的,该用电方或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居民需在产权分界点靠电源侧临时用电抽水、打磨、充氧、网箱养鱼等,应书面报请供电方批准,由供电方进行安装接电,供电方将电送到临时用电点的用电计量装置处或临时用电合同约定的地点,以此作为产权分界点。靠电源侧由供方负责维护管理,靠用电侧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