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下半年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现将2013年下半年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范围和考试科目
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设置慈溪市、余姚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鄞州区、北仑区、镇海区、海曙区、宁波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中心考点)等10个考点。本次考试设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2个考试科目。应考人员需一次性报考2个科目考试,所报考科目必须一次性通过。
本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用书使用由宁波市会计学会编印,2013年6月宁波出版社出版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应考人员可以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订购。每位应考人员最多可以在网上订购一套教材,教材将于报名全部结束半个月后通过申通快递统一发送,快递费每人6元,在报名时一并缴纳。
二、考试题型和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通过计算机随机组卷生成试卷,应考人员在专设的无纸化考试试场中通过计算机进行答题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设置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案例题)等4种题型,考试时间为60分钟。《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科目设置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填表题、电算化综合操作题等题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考试时间安排
2013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从9月12日开始举行,结束时间根据报考情况确定。报考人员实际参加考试时间以报名成功后自行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后产生的考试通知单为准。
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应考人员按照考试报名时产生的通知单选定的时间自行到选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不再另发准考证。为避免记错考试时间和地点而影响考试,请应考人员在9月12日前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看考试通知单。
四、报考条件和报考对象
申请参加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符合上述条件的宁波市户籍人员、在宁波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宁波户籍学生、以及在宁波市务工并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非宁波户籍人员均可报考。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考试违纪被限制考试的人员,在限制考试期间不得报考。
五、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