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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始兴县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始兴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始兴县教师资格认定

  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了“广东韶关始兴县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号)和韶关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韶教办〔2017〕2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就今年春季我县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含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时间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我县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第二阶段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向韶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3月21日至3月29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3.在我县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韶关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请选择“韶关市始兴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择“韶关市始兴县教育局”。

  (二)受理认定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6日,地点:始兴县教育局三楼人事监察股。申请人须带以下资料: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报名后打印);②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和户口簿原件;③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提供合格证原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④学历鉴定证明原件(除我县在编在职教师外,其他申请人均需提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单。

  2、体检:

与始兴县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的教师资格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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