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通知【篇1】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财政局、安监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进一步破解我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等安全监管难题,提升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xx〕2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椒江、黄岩、路桥以及台州经济开发区完成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考核任务数的,给予奖励,奖励总额121万元。未完成考核任务数的,不予奖励。
二、奖励资金申请与拨付
椒江、黄岩、路桥以及经济开发区在完成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考核任务数的情况下,经区级安监和财政部门核实,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奖励资金申报表》报市级安监部门,经市级安监部门和财政部门抽查审核后,于20xx年12月25日前由市级财政将资金拨付到区级财政。
三、奖励资金的使用
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奖励资金在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支出,实行专款专用,奖励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对本年度初次参加社会化服务企业的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通知人:
日期:
奖励通知【篇2】
一、 奖励日期:xxxx
二、适用单位及对象:公司所有单位陆籍11至23职等人员。
三、春节期间的出勤安排,将视产能与订单状况依各厂处实际排班为准。
奖励通知【篇3】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用心性,让员工更加注重时光观念,并增强团队意识,特设立员工及部门、项目部并行奖励的全勤奖:
1、 员工当月全勤的,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整,与当月工资一齐发放。
2、全勤的定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