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18名,招聘的岗位要求、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及考试相关工作安排见下文公告详情,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滨海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拟为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18名。
一、招聘单位
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以及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⑶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
⑷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位证书。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以应届毕业专业报考;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⑸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依照天津市教委发布的中小学教学行政历,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⑹博士所学专业与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相近。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⑻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