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的报名正火热开启,本文“天津2017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由小编整理,更多信息请关注留学群!
关于2017年度我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17]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17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14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月14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0月15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9日9:00开始至7月28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125号文件精神,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17年10月11日9:00至13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7号)精神,将于2017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