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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2015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2015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院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2、学校性质:公办
3、办学类型:成人高校
4、办学层次:高职
5、学校代码:51176
6、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74号,邮编:300380
7、学校概况: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是天津市政府批准的首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成人高校。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学院坐落于西青区西青道274号,交通便利。教育教学设施更加完善,管理服务更加科学,学院将充分发挥自身办学优势,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新需求。学院设有电视演播、电视编辑、餐饮、客房、组网技术、计算机图形处理、物流技术、主持人训练等十个实训室;质优价廉的学生食堂、住宿公寓以及浴室等完备的生活设施;为学生提供温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院多年来致力于培养社会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办学实力和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毕业生就业率基本保持在90%以上。学院将以服务学生、培养能力、就业成才为目标,以高质量的教育回报社会。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和院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天津市教委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重要事宜和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本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招生专业 普通类:电视节目制作、主持与播音、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艺术类:艺术设计。
第八条 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四人间)。如有调整,以市物价局文件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