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人
①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②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人员,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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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推优
校团委
推优的对象应在三好学生、文明大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文明教工和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者中筛选,具体条件、步骤、时间由校团委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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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同志,一般由党小组推荐,然后经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2名党员为其培养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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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表格由党支部(联系人)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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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培养教育
党支部
① 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小组;
②组织他们上党课或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③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④推荐其参加学校的业余党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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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定期考察
党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
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记实考察一次,填写到《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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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同学、班主任、辅导员等)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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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政 审
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①申请人在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②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③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资料,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合格之后,及时上报总支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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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预 审
党总支
预审要求:①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②在规定范围内公示;③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发放《入党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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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填写入党志愿书
申请人、介绍人
①确定介绍人;②介绍人指导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志愿书》;③支委会审查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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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党支部
①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②介绍人介绍情况,并发表意见;③支委会发表意见;④大会讨论;⑤申请人对支部大会提出的意见谈自己的认识和态度;⑥有表决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