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liuxuequn.com】今年4月底,前体操运动员桑兰在美国提起诉讼,索赔18亿美元,让人们把目光再次投向跨国诉讼这一领域。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和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涉外纠纷也逐渐增多。中国的跨国诉讼情况如何?跨国“打官司”会遇到哪些问题?
事隔13年后,前中国体操队员桑兰打起了跨国官司,为当年在美国友好运动会上受伤一事讨“说法”。
今年4月29日,桑兰通过代理律师向美国曼哈顿联邦法院提出诉讼,向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等索赔18亿美元。公众人物、越洋官司、巨额赔偿……这些要素的叠加,引发了媒体的追踪报道,也让跨国诉讼再度成为热议的话题。
现象:涉外纠纷增多
“跨国诉讼并非新问题,不过,随着中国和外国交往的增多,感觉这几年涉外纠纷确实在逐渐增多。”雷曼律师事务所的郝俊波律师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下称“记者”)。
作为中国第一个代理空难跨国诉讼的律师,郝俊波代理了多起中国公民和企业进行国际间索赔的诉讼,例如,2004年包头空难后起诉飞机发动机的制造商美国通用电气公司,2007年部分中国消费者因使用隐形眼镜护理液角膜溃疡后起诉美国博士伦公司。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出国留学、工作、旅游的中国公民和企业在不断增多;另一方面来中国投资、经商的外国公民和企业也在增加。从跨国婚姻、财产继承到劳务纠纷、知识产权之争,在频繁的交往中,引发的跨国民事纠纷也随之增加。
在跨国诉讼案件中,比较常见的是涉及企业的商事案件和涉及公民个人的民事案件。据统计,目前仅中国法院每年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就达一万多件,其中最多的就是涉外合同案件。
策略:“战”前先选“地”
在郝俊波律师看来,如果把跨国诉讼比作一场战役的话,在“打仗”之前首先要考虑的就是管辖权问题。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指一国法院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权限或者资格。一起跨国诉讼案,往往涉及到两个以上的国家,这些国家可能都具有管辖权,这就需要判断在哪国的法院“打官司”。
“提出诉讼前,一定要清楚哪国法院有权受理此案件,才能选择在哪个国家提出诉讼。要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地形地势’,这对于最后诉讼的成败非常关键。”郝俊波说。
以“惠普门”事件为例。2010年,惠普几款笔记本电脑在中国被曝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但公司却不按照国家规定的“三包”进行售后服务。由于在国内得不到妥善解决,部分消费者决定集体维权,在美国起诉惠普公司。
从表面上看,中国消费者遭遇的被侵权问题并非发生在美国,但为何可以选择在美国提出诉讼呢?
这主要是因为美国民事诉讼中的“长臂管辖”原则,也就是说只要被告和立案法院所在地存在某种“最低联系”,比如被告在法院所在地有商业活动或者有跨国公司等,而且原告所提权利要求和这种联系有关时,该法院就对被告具有管辖权。一旦美国法院认可这种“最低联系”,就可以立案。
“在处理包头空难的案例时,我们就是根据管辖权的原则选择在美国提出诉讼。”郝俊波律师说。
2004年11月,“东航”一架“庞巴迪”飞机从包头起飞不久后在空中爆炸,机上乘客和机组人员全部遇难。
“空难虽然发生在中国,但在调查中发现,空中爆炸和飞机发动机有关,而发动机的制造商是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所以遇难者家属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