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城市维护建设税栏目,提供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它是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中设置的一个新税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是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中设置的一个新税种。1985 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从1985年度起施行。1994年税制改革时,保留了该税种,作了一些调整,并准备适时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和改变计征办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要点: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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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要点: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它是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中设置的一个新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实际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征收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范围从地域上看分布很广,具体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三税”的其他地区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共分三档: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

  1.由受托方代征、代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征、代扣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受托方所在地”的税率。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1.纳税人因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2.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三税”要免征或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时减免。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三税”一致,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消费税税额+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七)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基本上与“三税”一致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纳税地点为代扣代收地。

  2.对流动...

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的初级经济法基础

2017年注册会计师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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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因素?

  解答: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包含因素和不包含因素:

 

城建税计税依据的包含因素

城建税计税依据的不包含因素

1.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2.纳税人被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消费税

3.纳税人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

1.纳税人进口环节被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

2.除“两税”以外的其他税

3.非税款项(纳税人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而被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

  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有( )。

  A.偷逃增值税而被查补的税款

  B.偷逃消费税而被加收的滞纳金

  C.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D.出口产品征收的消费税税额

  【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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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的注会综合阶段考试

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考点: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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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考点:城市维护建设税”,跟着留学群税务师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概述

  (一)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2、属于一种附加税;3、根据城建规模设计税率;4、征收范围较广

  (三)征税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 "三税"的其他地区。

  二、基本规定

  (一)纳税义务人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城建税。

  (二)税率

  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共分三档:

档 次

纳税人所在地

税 率

1

市 区

7%

2

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的税法一

税务师2017税法一辅导: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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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概述、特点、立法原则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2.属于一种附加税;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4.征收范围较广。

  二、城建税基本规定

  (一)征税范围

  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三税”的其他地区。

  (二)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共分三档:


档次 纳税人所在地 税率
1 市区 7%
2 县城、镇 5%...

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的税法一

2016年中级经济师城市维护建设税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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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中级经济师城市维护建设税讲义”一文由留学群经济师栏目为您整理发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七章 其他税收制度

  关键是掌握各个税种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税收优惠(对于小税种,一定要注意税收优惠)

  第七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1. 熟悉纳税人: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丛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掌握征税范围:与“三税”一致

  3.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4)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4.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增值税、营业税三税税额之和,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城建税与“三税”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者减征“三税”,也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5.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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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的中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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