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公务员招生简章频道讯:四川2014年考录乡镇公务员简章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
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2014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截止2014年8月24日,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人品正、作风好、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民族地区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须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民族地区可放宽到初中);
4、35周岁以下[民族地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38周岁,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24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7、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现役军人;
6、已通过各类定向考录被录用为公务员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详见《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服务单位不属于乡镇(街道)管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