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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招聘教师2968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国语教学工作,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学前、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应届、历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
3、不限户籍、民族、性别。
4、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岁。
5、学历专业要求:
(1)学前岗位: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学历限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限学前教育或师范类相近专业,符合《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2)小学岗位: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为师范类小学基础教育专业或相近专业,符合《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3)初中、高中岗位: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为师范类专业或相近专业,符合《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6、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需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7、教师资格要求: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其中: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即: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普通话水平达到岗位所列标准),并在2018年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8、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辞职辞退不满一年的教师;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2968名
第一类:学前教师892名。
第二类:小学教师1045名。
第三类:初中教师634名。
第四类:高中教师397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2018年9月1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