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唐山市开平区公告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招聘报名时间分为两个阶段,具体的报名时间见下文公告,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2022年唐山市开平区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本文。
2022年唐山市开平区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按照《唐山市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结合我区教师队伍现状,为满足部分学校工作需要,我区拟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级重点师范大学和“985”、“211”大学2023届及以前年度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毕业生选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精神,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4日至2004年9月14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开平区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根据我区学校选聘进展情况可动态调整选聘数额。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