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呼和浩特中考中学招生计划的通知
市四区教育局,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各招生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均衡教育资源,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中学招生制度的批示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改善部分初中学校薄弱状况、稳定初中各校生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我局严格执行审批规模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与招生计划审批制度,杜绝无计划招生。现将2015~2016学年度我市市区中学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其中普通中学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请各招生学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实施。
市区公办初中要严格执行就近划片招生制度,由各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录取;民办初中招生一律在2015年5月1日—31日内招生完毕,不得提前也不得推后招生。坚决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任何考试方式(笔试)录取学生。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统一网上报名、网上分批录取的办法进行。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按照招生计划的50%实行“分招”。
各级招生机构、各招生学校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招生规程,实行“阳光招生”。各招生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后,如确有条件进行扩招,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严禁擅自扩招,对违规招生的学校,除责令纠正外,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1:2015~2016学年度市区普通中学招生计划表(公办)
附件2:2015~2016学年度市区普通中学招生计划表(民办及其它部门办)
附件3:2015~2016学年度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1
2015~2016学年度市区普通中学招生计划表(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