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合同订立栏目,提供与合同订立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合同的订立,是指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前者如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等等,包括先合同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后者如承诺、合同成立和合同条款等。

销售合同谈判与销售合同订立岗位分离25篇

销售合同谈判与销售合同订立岗位分离

  随着社会进步,制度在各个领域的应用愈加普遍。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为了维护秩序、确保政策执行而制定的具有法规性和约束力的文件。许多人在拟定制度时感到困惑。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销售合同谈判与订立岗位分离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 销售合同谈判与销售合同订立岗位分离 ◁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财务报销运作,规范员工的报销流程,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各部门主管负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借款报销申请;

  2、财务部负责复核相关申请,发放相应款项,处理发票等单据;

  3、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共同推进、监督流程的执行及改善;

    四、程序

  1、个人借支及报销

  2.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先填写《借支单》并出具相关证据,经部门主管批复后报财务部审核;

  2.2.报销费用必须使用有效凭证,并如实填写《费用报销单》;

  2.3.报销审批权限根据《财务审批授权表规定》执行;

  2.4.经理级以上人员的报销需由总经理书面签核或邮件回复批准;

  2.5.个人因公借支在公务履行完毕后应及时报销并清偿所借款项,报销及清款期限为借款日起一个月内,逾期未结清者应提早向财务部作出合理书面解释,并办理续期申请,否则将从借款员工工资中扣除;

  2.6.员工离开公司前必须结清所有款项,离职《移交清单》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检查,不合之处及时更正,如果离职后再发现有财物、应收款项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主管负责追索;

  2.7.暂借经费严格执行“一事一借,前清后借”的原则;

  2、国内出差

  2.1.出差规定

  2.1.1公出人员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提供书面出差计划;

  2.1.2公出人员出差需事先通报人力资源部,说明出差事由及出发、返回时间,并报行政助理备案考勤;无通报者可视为旷工。

  2.1.3如需事先预支款项,请在《出差申请表》中填明借款金额,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财务部审批及领取;

  2.1.4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报加班,节假日例外;

  2.1.5出差员工完成任务后,应立即返回公司,不得借故逗留或办理私事;

  2.1.6如因个人原因确需额外逗留的,应提前办理休假手续,逗留期间所产生之费用自行负担;

  2.1.7如因病或其它未知事故滞留时,应及时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并在回公司后添附有效证明,经主管审核后,方能报销滞留期间住宿费及其它必要费用;

  2.1.8出差费用应在返回后一周内凭发票报销,逾期者需向财务部门提供合理解释,超过一个月且没有合理解释的发票不予报销。

  2.1.9出差员工应当及时向直属上司提交书面出差报告,其中包括:

  a、出差地、日程、目的地;

  b、出差处理事项;

  c、出差条件及意见;

  2.1.1所有出差员工必须注意保持公司及个人形象,不准有任何行为或言辞诋毁或损坏公司形象;

与合同订立相关的销售合同

聘用制合同订立的原则有(集合十六篇)

聘用制合同订立的原则有

  在快速发展的社会中,制度作为共同遵守的办事规则至关重要。然而,许多人在拟定制度时不知向谁请教。本文为您整理了聘用合同订立的原则,供您参考与学习。欢迎阅读!

『一』聘用制合同订立的原则有

    1.0目的

  规范物业公司启动专项维修资金工作程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启动专项维修资金工作。

    3.0相关文件

  3.1《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3.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

  3.3北京市昌平区xx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北京市昌平区xx苑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xx年7月29日)

  3.4北京市昌平区xx西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北京市昌平区xx西苑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xx年7月28日)

  3.5北京市昌平区xx东苑、北苑、中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北京市昌平区xx东苑、北苑、中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xx年7月29日)

    4.0职责

  4.1社区服务办公室负责核实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分户情况;财务部负责向社区服务办公室提供所需情况、数据。

  4.2社区服务办公室配合银行做好业主查询卡的发放工作。

  4.3社区服务办公室负责公司专项维修资金领导小组下设的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日常工作的组织安排。

  4.4专业公司提出大修计划,组织维修预算、施工方案等资料。

  4.5物业管理部、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对大修计划进行审核,选择施工单位、确定费用预算。

  4.6社区服务办公室将大修计划告知业委会并协助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组织文字材料。

  4.7经营管理处负责协助召开业主大会。

  4.8专业公司和有关部门负责签署维修合同。

  4.9物业管理部负责向政府小区办备案工作。

  4.10财务部负责维修费预支、收款、结算工作。

  4.11专业公司负责维修项目的施工监督、检查、办证工作。

  4.12公司各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相关部门工作的落实。

    5.0社区服务办公室工作程序

  5.1资料学习培训阶段

  5.1.1社区服务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物业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电梯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处根据不同的分工进行培训;

  5.1.2学习'3.0相关文件'所列法规及文件;

  5.1.3学习相关部门出具的《核查报告》;

  5.1.4特种设备检测所出具的《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报告》;

  5.1.5学习相关专业知识。

  5.2协助业委会召开委员会会议准备阶段

  5.2.1社区服务办公室负责将涉及范围内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划转清册》、《支用维修资金分户明细表》下载成册;

  5.2.2与经营管理处、财务部就业主姓名、住宅面积、归集资金等业主资料进行核对;

  5.2.3社区服务办公室根据提...

与合同订立相关的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的内容二十篇

劳动合同订立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合同双方及其基本信息、期限、工作内容及地点、劳动条件、报酬、社会保险、纪律要求和终止条件等。以下是精选的20篇劳动合同书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劳动合同订立的内容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单休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八小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二、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1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1500元。

    三、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包吃住。

  第十二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四、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

与合同订立相关的劳动合同

2018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要点: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

一级建造师考试要点 一级建造师考试重点

  要参加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同学们,留学群为你整理“2018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要点: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

  2018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要点: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建立劳动关系即应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外,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报酬和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集体合同

  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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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合同订立相关的建设工程法规

2017年导游资格证《政策与法规》知识点:合同订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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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导游资格证《政策与法规》知识点:合同订立的程序”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导游资格证《政策与法规》知识点:合同订立的程序

  1、要约

  A、概念: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即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主动的意思表示。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称为“发价、发盘、出盘、报价”等。也称“订约提义”。

  B、构成要约的条件

  a.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b.要约必须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受要约的约束。例如:1、要约人不得把同一要约同时向第三人提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形如“一稿两投”问题);2、要约人一般不得撤回、变更或限制要约,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前,可以撤回自己的要约,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先于要约到达,或与要约同时到达方为有效;3、要约一般是向特定的人提出,但也可以向非特定的人提出。

  案例分析:陈碧霞与江西乐平市体委的“体育彩票,请勿摇摇摆摆”案例分析。

  C、要约邀请

  概念: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特点:a.是一种意思表示。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处于预备阶段。

  b.表达的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要约。(“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本质区别)

  在发生要邀请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有给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如征婚广告案例分析。

  种类: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5种形式(《合同法》规定)。而悬赏广告、投标、拍卖、自动售货机等作为要约。

  区别:a.、意愿区分确认(当事人实施行为的主观意愿是“要约”或“要约邀请”);

  b、主要条款确认;

  C、交易习惯确认。

  2、承诺

  A、概念:承诺是指受约人无条件地接受要约人所提出的要约条款,并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也称“接受提议”。

  B、承诺的条件

  a.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做出。

  b.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向要约人做出。

  c.承诺必须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实质性变更即为新要约,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

  d.承诺必须表明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承诺是一种法律行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宣告成立。承诺一般不能撤回,如果撤回承诺,其通知应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时,撤回通知方可有效。

  C、承诺的方式

  a.通知(明示)的方式(口头、书面形式)

  b.默示的方式

  通过行为本身去表示承诺。默示不同于单纯的缄默或不行动。缄默或不行动是指受约人没有作任何意思表示,也不能确定其具有承诺的意思。默示是通过行为来表示:如交易习惯;要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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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合同订立相关的旅游政策与法规

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考点:合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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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考点:合同订立

  订立合同主体的资格:

  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整个民事能力制度的基础,包括行为能力、意思能力、责任能力。

  a.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c.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2、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

  a、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岁或16-18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岁以上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岁和完全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b、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行为能力

  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相一致。

  3、代理合同问题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代订合同有以下特征:

  a.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作出。

  b.代理人向第三人做出。

  c.在委托授权范围内做出。

  即具有权利能力,如法人代表、负责人签订;职务代理签定;授权委托书签订;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用合同专用章签订;用介绍信签订。代理人签订合同必须具有被代理人的代理证明书,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

  案例:金德说法《浅析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问题即广义上的“无权代理”,其具有如下要件:1、代理人无权代理;2、存在使相对人确信无权代理人有权代理的理由;3、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实施的民事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和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4、相对人主观上善意且无过错。

  案例分析:1996年9月初,南昌游客师某等39人报名参加当地某旅行社组织的北京八日游,每人交付旅游费用1200元。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1)旅途往返乘坐特列车, 抵京后专车按至住宿地;(2)在京游览安排4天专用车;(3)在京游览19个景点。9月28日,该旅行社导游凌某陪同该旅游团乘坐南昌至北京特快列车赴京旅游。次日抵达后,该旅行社未安排车来北京站接,该旅游团不得不自乘地铁并步行至住宿地。10月1日至3日游览中,因该旅行社未作周密合理安排,致使该旅游团候车达4小时之久,未能按原约定游览中山公园和军事博物馆。 为此,该旅游团十分不满,遂与导游凌某交涉后达成退款协议约定;由旅行社退给该旅游团每人400元。10月5日,该旅游团乘坐北京至南昌特快列车返回南昌。但当该旅游团向旅行社索要退款时, 该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周某对退款协议不予认可,申明退款协议无效。因此,该旅游团投诉至质监所。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

  (1)本案中该旅行社是否违约?为什么?

  (2)本案中该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周某申明退款协议无效,能否成立?为什么?

  (3)质监所应当如何处理本案纠纷...

与合同订立相关的旅游政策与法规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合同订立程序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 经济法高频考点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试题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合同订立程序”,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留学群。

  20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合同订立程序

  本考点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 3—— 综合运用能力

  考生应当在理解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在比较复杂的职业环境上,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综合运用相关专业学科知识和职业技能解决实务问题。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四章合同法第一单元合同的订立的内容。

  综合题易考点:合同的订立程序

  1.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2.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和失效

  (1)要约的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要约的撤回

  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

  (3)要约的撤销(2001年多选题)

  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但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②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

  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4)要约的失效

  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3.承诺期限

  (1)承诺期限的起算

  ①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②要约以电话、传真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2)承诺的迟延与迟到(2012年单选题)

  ①承诺的迟延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②承诺的迟到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

  4.承诺内容

  (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

  (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与合同订立相关的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

2016二建《建筑工程法规》重点复习:合同订立

建筑工程法规考点 建筑工程法规重点 二级建造师知识点

  2016年二级建造师的考生们建筑工程法规考点“合同订立”熟悉掌握了吗?跟着留学群二级建造师频道一起来看一下,希望考生都能多熟悉考点,更多考点、试题以及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考点:合同订立

  2Z202020 合同的订立

  2Z202021.掌握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构成要件是:要约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相对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约内容具体确定;要约应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即告成立)。

  注意区分招标与投标。

  要约的方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行为三种。

  要约生效的情形具体可表现为:

  (1)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

  (2)书面形式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

  (3)采用数据电子文件形式的要约,当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若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

  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合同法》第19条同时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否定了已经发出去的要约。其区别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则是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当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或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或者期限届满而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以及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改变(视为新要约)时,要约失效。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是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要约邀请的目的在于诱使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既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自己做出了某种承诺而约束要约人。行为人撤回其要约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心来利益的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

  2Z202022.掌握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

与合同订立相关的建筑工程法规

集体合同订立程序

集体 合同 程序

  留学群集体合同频道小编为大家提供范文《集体合同订立程序》,更多内容欢迎访问www.liuxuequn.com

  集体协商程序

  第三十二条 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第三十三条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

  (三)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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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订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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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合同在古代就已经存在,因为在人们心中白纸黑字永远比口头承诺更可信。其实这也是人与人之间信任缺失的一种表现,你不知道一句话能否承受住这种重量。合同是契约文书的一种,到底合同该如何写?下面是留学群合同范本频道的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合同,其中包括劳动合同、销售合同等相关内容。想了解更多信息可进入www.liuxuequn.com/hetongfanben/

    一、发布采购信息

  发布采购信息是公共采购合同订立的首要步骤。采购活动的法律制度、政策、招标公告或采购公告、中标公告或成交结果、供应商资格条件、评价方法和标准、投诉处理决定、司法裁决、信息统计等采购信息能否平等、高效、及时地传递到所有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手中,直接关系到公共采购合同授予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关系到公共采购合同竞争水平和采购效益的问题。采购人应及时采集公共采购的各类信息,交付信息发布机构进行发布,以有效、便利地进行信息递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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