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国际法大纲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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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
第一章导 论
基本要求:
了解:国际法的概念和特征、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
理解:国际法的各项基本原则。
熟悉: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渊源和基本原则
国际法的概念和特征 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 国际习惯 一般法律原则 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方法)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特征内容)
第二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概述 国际法在中国国内的适用问题
第二章国际法的主体与国际法律责任
基本要求:
了解: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范围,国际组织.的性质和一般制度。
理解: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关于国家承认与继承的规则,国家的基本权利,联合国体系,国际责任制度的新发展。
熟悉:国家管辖权和主权豁免的规则,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主要形式和不法性的排除。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国际法主体
国际法主体的范围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国家的要素 现代国家的主要类型)国家的基本权利(独立权 平等权 自保权 管辖权)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豁免(国家的管辖权 管辖权的冲突和解决 国家主权豁免)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国际法上的承认 国际法上的继承)国际组织(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其一般制度联合国体系 非政府国际组织)
第二节 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和形式
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归责原则 国家不法行为的要件)不法性的排除(同意 对抗与自卫 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 危难或紧急状态)国际责任的主要形式(终止不法行为 恢复原状 赔偿道歉 保证不再重犯 限制主权)
第三节 国际责任制度的新发展
国际刑事责任问题 国际赔偿责任问题
第三章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基本要求:
了解:国际法上关于空间划分的基本依据和特点,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理解:各个区域的划分方法、范围与相互联系,领土的取得方式,边界和边 境制度,两极地区的法律地位,国际法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
熟悉:有关领土、海洋、航空和外空等各领域的主要国际法规则和制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领土
领土和领土主权(领土的构成 领土主权 领土主权的限制 河流制度)领土的取得方式(传统国际法的方式 现代国际实践中的新发展)边界和边境制度(边界 边境制度)两极地区的法律地位(南极地区 北极地区)
第二节 海洋法
内海及有关制度(领海基线 内海及港口制度)领海及毗连区(领海及领海制度 毗连区及有关制度)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法律制度 大陆架及其法律制度)群岛水域和国际海峡(群岛水域 国际海峡)公海与国际海底区域(公海制度 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