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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

卫生资格考试 卫生资格考试有关安排通知

  2023年的卫生资格考试已经发布了考试的报考公告,考试的报名时间确定在了这个月的30日,考生们需要关注所在地区的公告内容,小编在本文中为大家带来了广东省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下面就来一起看看吧!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2〕1号),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4月15、16、22、23日举行。为确保我省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务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承担,考试组织工作按照原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人办发〔2000〕71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密切协作,周密部署,积极协调公安、工业信息化、保密、纪检监察、交通、电力等部门单位,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6号),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和“珍爱生命、崇尚科学、乐于奉献、团结进取”的广东医生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报考药学、护理、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职称者,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位。

  报考药(技)士者,具备中专、大专学历。

  报考药(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具备硕士学位。

  报考护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工作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工作满3年;

  3.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也可以参加护师考试。

  (三)报考药(技)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和下列条件之一:

与卫生资格考试有关安排通知相关的卫生资格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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