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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美丽的边陲城市博乐市,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有农业经济管理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本校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法定住所地:新疆博乐市赛里木湖路14号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622

  第五条 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高职(专科),三年

  第七条 学校承诺诚信招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学校概况:学校是博州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占地面积1834亩,其中校本部1380亩。总建筑面积16.33万平方米。2015年,学校被自治区党委评为“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6年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第八批省市援疆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2019年,连续三年评为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被评为“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0年成功创建第一届自治州“文明校园”。

  学校设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卫生健康学院、教育学院、交通学院、机电学院、旅游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培训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开设小学教育、护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技术、农业经济管理等40个中高职专业,现有教职工464人,湖北省援疆教师16人,聘请行业企业专家、能工巧匠、优秀管理人员70余人担任兼职教师,2021年秋季在校生规模达9300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紧紧围绕博州党委“团结稳州、生态立州、口岸强州、旅游兴州”发展战略,依托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赛里木湖景区,分别成立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和赛里木湖旅游学院,充分发挥学校、园区(景区)、企业资源优势,将职业教育办在园区、景区,按照一年在校本部、两年在产业学院的“1+2”模式组织开展教学和生产性实习实训,实现了“招生即招工,毕业即就业”,形成“一校三区”多元融合开放的办学格局。

  学校充分发挥湖北省援疆资源优势,升级对口援助模式,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机制,采取 “2+10”组团式援疆模式,与华中师范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2所本科学校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等10所优质高职院校(双高校、示范校、骨干校、优质校),签订 “一校帮一院”对口帮扶协议,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实训基地、“三教”改革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对口支持,办学能力和水平得到快速提升。2021年,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群入选首批自治区高职骨干专业群,赛里木湖旅游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纳入自治区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培育项目,成功申报康复治疗技术和物联网应用2个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湖北博州职教园区成功申报自治区第三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园区)建设单位,学校步入高质量发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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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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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学群整理了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条 为保证本校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赛里木湖路。学校现有博乐主校区、精河校区、温泉校区、阿拉山口校区等校区。

  第三条 本院是国家举办的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行业,面向社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法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面向生产第一线的各种大专层次的应用型、技术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

  第五条 招生与就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专科学历的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收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原则,学校推荐就业。

  第六条 奖学金评定: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良,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及军事训练,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无旷课、旷操、早退等现象。自觉锻炼身体,通过《国家体育锻炼》及格标准的学生且符合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制度可评定相应等级(甲、乙、丙)奖学金。

  第七条 勤工助学:学院提倡和支持学生开展合法的勤工助学活动,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并优先安排经济困难或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不得占用正常的学习时间,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履行和遵守勤工助学有关协议和相关义务。

  第八条 办学特点:学院始终坚持以培养应用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目标,坚持以能力为本位开展教学改革,强调知识与技术培养为重,努力创办出具有时代特征的一流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健康状况: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非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我院适当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提档比例:我院投档比例一般都控制在1:1.2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

  5.专业录取原则:我院优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进校后学生有一次免费更换同科类专业的机会;

  6.加试及科目成绩要求:我院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7.录取结果查询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院网站查询。

  第十条 学费标准: 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文科类专业2900元/年、财经类3000元/年、医学类3900元/年。

  第十一条 资助政策: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预科第一年免收学费。

  2、高校国家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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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公办性质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
  二、办学地址:
  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15号    邮编:610041
  花源校区: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花源大道310号   邮编:611433
  青羊校区: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56号    邮编:610072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2、身体要求: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护理专业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
  3、学院面向四川、重庆、河南、海南、新疆、云南六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4、学院录取将遵循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填报我院第一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在各招生省份的录取调档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在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额,我院不拒绝后续志愿考生。
  5、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我院艺术类专业认定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依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7、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各相关学科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8、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9、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10、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至20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1、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12、报考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面试时间定为2012年6月9~10日,面试地点为学院高新校区。
  13、学费、住宿费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联系电话:(028)85323653   85327933
  网址: www.cdv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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