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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学院2019年本专科招生专业

高考招生 高考招生专业 南昌工学院本专科招生专业

  2019年南昌工学院高考招生已经开始了,小编为大家提供南昌工学院2019年本专科招生专业,一起来看看吧!祝大家备考顺利!

  南昌工学院2019年本专科招生专业

  南昌工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学院名称学历层次专业名称(方向)学制学位类别备注

与南昌工学院本专科招生专业相关的高考招生

2015年齐鲁理工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应于齐鲁理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齐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齐鲁理工学院。代码:13998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028号,邮编250200。

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有朋路105号,邮编2731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七条 建校时间:2005年6月由教育部批准成立。

第八条 学院简介

齐鲁理工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学院具有国家统招本科、专科办学层次。

齐鲁理工学院设有济南、曲阜两个校区,济南校区位于济南东部大学城,曲阜校区位于孔子故里曲阜。校园占地800余亩。学院下设9院2部,即: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护理学院、计算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基础部和思政部。开设有29个本科专业及28个专科专业。

学院全面履行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服务社会职能,不断更新办学理念,科学确定发展定位,精心凝练学科方向,努力提高培养质量。学院以学生为本,实行严格的教学管理和体现个性发展的培养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借助地域优势,传承和发扬传统,打造富有特色的齐鲁文化人文教育,促进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经过常年的引导,学院形成了良好的学风,大多数在校生都有继续深造的意愿,学院也为学生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指导。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一项;“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山东省一等奖一项;“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三等奖一项;“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山东省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两项;第十五届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全国三等奖一项;第五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外语大赛(日语专业组)二等奖一项、特等奖一项。

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校内建有10个工程训练中心及实验教学中心,即:机电工程训练中心、土木工程训练中心、电气信息工程训练中心、化工与生物实验教学中心、汽车工程训练中心、护理实验教学中心、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中心、艺术设计训练中心、语言训练中心。拥有品牌计算机2500余台。

学院实现了数字化校园建设,建有快捷方便的校园网,实现借阅图书、上机、就餐、购物等日常学习生活的“一卡通”服务。图书馆现有藏书92.2万册,电子图书6144GB,期刊1200余种,同时拥有一批外文原版图书。为教学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教学保障,为广大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学院尊重人文精神,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构建了完整有序的学生自治体系,以学生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为主要学生自治组织。学生会下设17个部委、72个社团。各部门分工明确、团结合作,充分...

与南昌工学院本专科招生专业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5年山东华宇工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华宇工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6号)要求,结合山东华宇工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华宇工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华宇工学院 学院代码:13857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 编:253034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七条 基本情况:

★学院概况

山东华宇工学院是由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和帮助下,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学院的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的成绩,已经发展成为省内有较大影响、省外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等院校。

山东华宇工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2002年的德州华宇学校。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专科层次的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12月,学院作为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新评估方案山东省首家试点院校,高质量通过评估。2014年5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在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建立山东华宇工学院,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现有总资产5.54亿元,校园占地面积1544.9亩(其中已办理土地使用证的1230.4亩),建筑面积38.74 万平方米(其中已办理房产证的33.54万平方米)。建有塑胶跑道标准田径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素质拓展训练基地、室内综合训练馆、乒乓球训练中心、8 个排球场和13个篮球场等体育场所和设施。

学院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3.64万册,另有电子图书4335GB,中外文期刊791种,拥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工具书集锦在线等9个数据库。拥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千兆带宽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学院荣誉

建院以来,学院始终坚持规范办学、特色发展,人才培养工作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赞誉,先后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被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被山东省民办教育协会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三十佳品牌学校”;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山东省档案局评为“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特级档案室”;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达标单位”;被德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评为“二〇一一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2012年度省级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数量适度、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

2015年泰山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泰山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条2015年我校在山东、天津、江苏、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27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并在山东省招收专科生。(各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泰山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泰山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53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泰山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学生完成学业后,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泰山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可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凡完成辅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的学生,颁发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双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 山东省泰安市迎宾大道中段

南校区 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凤天路789号

邮 编:271021。

第十二条 学校简介

泰山学院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自1958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学校所在的泰安市是中外闻名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位于名扬海内外的山水圣人旅游区的中心,京福、京沪高速公路在此交汇,104国道纵贯南北,京沪铁路和京沪高速铁路在此经过,区位与交通优势得天独厚。校园坐落在世界首例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世界地质公园——泰山南麓,毗邻省级旅游度假区——天平湖,建有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姓名命名并设在高校的第一座图书馆——万里图书馆。校园建筑错落有致,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占地1445亩,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846万元,实验、教学、网络设施先进,基础设施齐全。万里图书馆纸质图书165万册,电子图书9000GB。设有19个教学单位,现有本科专业59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5万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252人,其中教师8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644人,教授、副教授330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政府特贴专家、省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省突出贡献专家、省中青年学术骨干、省教学名师及各类专业技术拔尖...

2015年菏泽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201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菏泽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55

第六条 学校校址: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体制、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编制学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及各生源省的招生规定。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体育测试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按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五条 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即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体检情况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可根据计划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①执行《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②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办法,美术类专业按美术大类关联省美术统考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按美术类专业计划总数1:1.5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我校提供的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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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滨州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9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滨州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滨州学院学士学位。

第九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第十条 学校概况

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古代著名军事家孙武的故乡、渤海之滨的黄河三角洲腹地现代生态园林型城市——滨州市。

近年来,学校党委、行政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活校、和谐治校“五大战略”,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学校校园占地1700亩,校舍面积4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81亿元。设有20个实验中心(室),其中2个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9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50余万册,电子图书6312GB,中外文纸质期刊2000余种,电子期刊28332种。面向全国22个省(区、市)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321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5349人。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主动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初步形成了以工为主,文、理、工、管、教、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设有21个系(院),54个本科专业、44个专科专业;建有1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8个省级特色专业、38门省级精品课程。非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四、六级通过率分别保持在90%、40%左右,专科生升本率达到25%,本科生考研升学率达到43.6%,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单位,获得立项165项;学生参加大学生学科竞赛、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等,获国家级项目和奖励620余项、省部级项目和奖励23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和作品700余篇,取得专利授权70余项。大力开展教师教育,2012年被批准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教师教育基地。与中国科学院、山东大学等21家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对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开发建设两大国家战略,制定实施“服务滨州科学发展行动计划”,与滨州市政府、青岛科技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创建黄河三角洲高...

山东华宇工学院2016本专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山东华宇工学院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山东华宇工学院2016本专科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山东华宇工学院2016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华宇工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华宇工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华宇工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华宇工学院 学校代码:138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 编:253034

  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招生对象: 2016年参加高考的学生

  第七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简介:

  山东华宇工学院是由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举办,并经教育部批准的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和帮助下,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学校的办学条件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应用技术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均取得显著的成绩,已经发展成为省内有一定知名度、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等院校。

  学校位于素有“神京门户,九达天衢”之称的山东省德州市,是华东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山东是经济大省、高等教育大省、就业大省;德州是山东省的北大门和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示范区城市,是大运河文化和黄河文化的交融区和龙山文化的发祥地。得天独厚的人文环境和区域优势,可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和众多就业机会。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826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119人,设9个二级学院、2个部和1个中心共12个教学单位,开设12个本科专业、36个高职(专科)专业。学校占地面积1230亩,建筑面积38.74 万平方米。总资产6.2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建有塑胶跑道标准田径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素质拓展训练基地、室内综合训练馆、乒乓球训练中心、8 个排球场和13个篮球场。

  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3.64万册,另有电子图书68万册,中外文期刊791种,拥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工具书集锦在线等9个数据库。拥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千兆带宽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学校荣誉

  建校以来,学校在省、市两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与支持下,全体教职员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工作,学校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先后荣获“中国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民办教育三十佳品牌学校”、“山东省依...

2015年枣庄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学校2015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学院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枣庄学院(代码:1090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八条 学校创办时间及发展情况:

枣庄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枣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校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数学家王梓坤先生和中国科学院院士、激光与光电子科学家姚建铨先生为名誉校长。枣庄学院以培养国家特别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己任,经过近40年建设和发展,学校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形成了文学、理学、法学、工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的人才培养体系,是鲁南地区办学条件完备、特色鲜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一所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我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第九条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143亩,建筑面积34.25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33.9万册,电子图书16384GB,学校现有教职工1097人,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28人,博士、硕士442人。省市两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有来自美国、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外籍教师7人;有9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学校设有文学院、光电工程学院等23个教学单位,在校生14000人。

学校现有51个本科专业,35个专科专业;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973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规划教育课题等国家和省部级高层次科研课题1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3700余篇,其中SCI、EI、CSSCI收录4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100余部,获得国家专利50余项。学校建有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院、1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近年来,学校以世界语教学与研究为载体,与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联合建设了世界展陈面积最大、亚洲唯一的世界语博物馆,搭建了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世界语博物馆被列为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

学校注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近年来,在国际国内各种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各类大学生专业技能大赛中,共获得国际级奖励3项、国家级奖励122项、省部级奖励373项,考研升学率一直保持在30%以上,其中考入“985”、“211”工程院校约占考取研究生人数的二分之一。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质量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合作,拥有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先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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