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是创建于1999年的民办二级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致力于为国家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简介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是1999年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为独立学院。学院坚持育人为本、提高质量、强化特色、改革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等高水平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详细介绍可查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官方网站。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校代码:13990(国标)、1816(江苏省),院校性质:独立学院。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办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办学地址:桥头校区位于江苏省镇江市桥头(南京市东郊312国道旁);福建路校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
第三条 学院培养的本科生,学业期满后符合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颁发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招生委员会由董事长、院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拟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相关事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将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录取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