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2、学校代码(国标):13417
3、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
4、办学类型及层次: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由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双一流”学科建设院校华北电力大学与河北省电力公司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2、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的常设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落实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3、华北电力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我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招生计划
1、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学院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四、录取规则
1、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提档比例: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围内。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3、体检和专业限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等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4、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
5、在符合条件的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未完成的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6、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