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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2016年,教育部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将安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2%的招生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实施区域
经教育部同意,我省省级财政困难县及中西部地区和沂蒙革命老区的部分县(市、区)纳入高校专项计划。
报考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及居住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名时间及方式
“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报名的截止日期为4月25日,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
考生资格审核
“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报名资格,包括户籍地、居住地、学籍等审核工作(其中居住地以公安户籍信息中住址栏为准)由实施区域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有关市教育局负责考生资格复核工作。
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要确定考生资格审核的牵头和协助部门,明确具体承办人员,强化审核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标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考生报名材料,确保考生招生信息、纸质档案、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一致,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
有关市教育局要确定考生资格复核的工作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员,加强对各县(市、区)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调度,强化协作机制,完善工作办法,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有关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