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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理工大学在福建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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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理工大学2016年在福建省招生政策,提档后不退档、不调剂

  北京理工大学2016年在福建省招生计划是101人,比2015年招生计划 99 人增加2人,最近四年在闽招生人数稳定增长。我校从2013年起推行大类专业招生,学生经过一年通识课程和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可根据自己的能力及兴趣、爱好,确定主修专业及专业方向。

  2016年我校对被提档的普通一批福建理科考生实行满足专业志愿的政策,如其填满6个专业志愿且不重复,体检符合国家要求,提档后不退档、不调剂,即满足其6个专业志愿之一,考生可不用担心被调剂至其他未填报专业志愿的问题。建议理科全省排名3000名左右、文科省排名900名左右的考生踊跃填报北京理工大学!

  我校特色专业有:徐特立英才班、数理化英才班、车辆工程、机械工程、航天航空类等。

  关于转专业问题,我们学校规定,进校一年以后,对于专业成绩排名在前10%的学生有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的机会。

  我校免试推荐上研究生的比例超过25%。本科生升学(考研、保研、出国留学)的比例已经超过60%。

  北京理工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1所理工科大学,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首批进入“211工程”,第十所进入“985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学校1940 年由毛主席批示创建于延安,1949年随党中央迁至北平,1951年更名为北京工业学院,1988年更名为北京理工大学。

  北理工承载着国家的强国梦想,学校始终以国家需要为导向,创造了第一台电视发射接收装置、第一枚二级固体高空探测火箭等多项新中国第一。新时期,北京理工大学在国家重大工程中承担的任务数量位居全国高校前茅,为铸成世界一流的大国利器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学校勇挑科技奥运和奥运安保科研重担,承担的项目数量位列全国高校第一;设计和研制国庆60周年30个阅兵方阵中22个方阵装备,数量和深度位列全国高校第一;设计和研制“神舟”与“天宫”对接的核心部件,其核心技术“高速交会目标相对定位测量技术”获得2013年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实施了中国首次太空基因实验;“嫦娥二号”遵循北理工“轨迹”成功实现全球首次对“战神”小行星的近距离探测。

  70多年来,北京理工大学作为我国卓越工程师的红色摇篮,培养了前国家领导人李鹏、曾庆红、叶选平等70多位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有获颁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预警机之父”王小谟,“中国核潜艇之父”彭士禄,长征三号运载火箭总设计师谢光选,中国自动武器设计专家、“中国枪王”朵英贤等35位院士和大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总设计师、总工程师。

  近年来,我校已涌现出许多80后杰出校友,比如:刚毕业不久的满意、田刚印2位校友共同创办了北京中航智科技公司,并研发出了世界上首架电控共轴无人直升机,该飞机还在试飞阶段就已经收获第一笔千万元订单。今天满意同学也来到了我们节目现场。又如:发射神舟飞船的长征2号F火箭,其电气总体设计师的是北理工“80后”校友牟宇,目前担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总体副主任设计师。

  为培养适应经济全球化社会需求的国际化人才,北京理工大学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全面推动本科生国际(境外)交流。近年来,学...

与北京理工大学招生政策相关的高考招生

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招生政策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2012计划招生3910人 增加在京计划

  ■学校简介

  北京理工大学是一所以理工为主、工理管文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的

  ■招生政策

  北京理工大学的招生提档保持少提不退的原则,比例保持在105%左右。

  在学生报考专业顺序当中,不设级差,鼓励高分的考生报考学校。让学生按照自己兴趣填报专业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分数优先。此外为了进一步扩大学生自主选择权,学校在新生入15所大学之一。2000年成为第10所进入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的“985工程”院校行列。



  1.2012年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3910人,比上年增加210人,北京地区也有增加。热点专业增加了计划数,如: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

  2.2012年没有新增的专业,但今年又有9个专业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专业,该类型专业数已达到14个,占本科专业总数约25%。

  3.在京招生录取分数线。2009年理科线590分、文科线561分;2010年理科线595分、文科线565分;2011年理科线583分、文科线573分。2011年理科最低分高于一本线99分。文科最低分高于一本线49分。

  4.若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学一年后,学习成绩前10%的学生可自主选换专业。

  另外,学校在自主招生方面留有一定的计划,被认定为自主招生A、B、C档的考生,达到学校在当地的提档线后,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加5分,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加10分调整专业。...

与北京理工大学招生政策相关的高考招生

北京理工大学2016年高考招生政策

高考招生 高考招生政策 北京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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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理工大学2016年高考招生政策

  去年理工类普通是180人,中外合作办学30人,国防生5人,文史类25人,艺术类是9人,共249人。预计2016年和去年计划总量将持平。这几年北理工面向北京考生增加热门优势专业的招生计划比例。上个月刚公布的世界大学QS学院排名中,北京理工大学有九个学科进入全球400强,位居北京高校第三,全国第十。在最新世界大学QS学科排名里,北京高校中,除了清华北大外,只有北理工的数学、物理、化学3个学科全部进入了全球300强,其中数学已经进入全球200强(大陆高校第7)2016年将继续增加这些学科在北京的招生计划。2016年我校将继续在北京增加投放车辆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类、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武器系统与工程、工业设计、航空航天类等专业(这些专业在北京“985”高校中排在前2位)的招生计划数。

  录取排名

  2015年北京理工大学录取分数线是理科667分,中外合作办学645分,文科是637分。普通理科对应全市排名1950名,中外合作办学对应4000名,文科950名。

  志愿满足率

  2014年到2015年,北京理工大学连续两年100%满足了被录取一批考生专业志愿。2015年我们甚至对所有的北京考生(包含增加提档比例进来的学生)都满足了专业志愿,包含自主招生这种需要降分才能进来的学生。对所有北京考生都实现了零退档,零调剂。2016年北京普通一批考生,填满六个专业志愿且不重复,体检符合国家安全,提档后就不退档,不调剂,满足六个专业志愿之一。

  中外合作办学

  北京理工大学和英国瑞丁大学合办的“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这个专业去年在英国排名第一。2016年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双学位计划将适度增加

  本科培养国际化——学生前三年成绩达到要求,本人提出申请,均可赴瑞丁大学完成大四学业。

  本硕培养贯通化——学生成绩达到要求,本人提出申请,可直接进入瑞丁大学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成绩达到北京理工大学要求,将获得北京理工大学保研资格。.师资力量全球化——该专业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教学模式,两校聘任优秀教师共同授课,第一年双语教学,第二年起全英语教学,瑞丁大学承担近50%的核心课程教学。

  专业资质直通化——这个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免考国际注册会计师资质考试近50%的课。能加速学生成为国际认可的,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的进程,有利于学生进入高层次的国际职场。

  学费是一年是56000元/人民币,如果第四年去英国的话,得按英方的收费标准来,去年英方的收法是10000英镑。

  对文科考生填报的建议

  北理工对于女生,对于文科生都是特别关心和爱护的。毕竟女生和文科生在我们这样一所大学里面,相对偏弱势,学校的男女比例是2:1。招生就业处每年都会为文科生,为女生办专场的招聘会,这已经成为女生的一个节日。我们总共有八个文科专业,文科学习起来还是比理科相对来说时间、精力宽松一些,这种情况下,我们倾向于文科生可以多学一些。我们对于所...

2010年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0年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系国家公办的全国重点大学。办学目标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分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
第二条 为了保证北京理工大学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理工大学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北京理工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九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十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二条 北京理工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00%-120%控制。录取时学校将对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理工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理工大学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分不能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对参加我校测试合格并经审查认定的考生(含自主招生、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艺术类考生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分数线并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同意后优先录取。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第十五条 如果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收费标准

高考资讯

    北京理工大学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外语类专业:英语、德语、日语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 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部分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法学、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软件工程专业:前两年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后两年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2000元;其余各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

  本硕博贯通培养班的学生,本科阶段学费按上述规定执行,硕、博阶段按国家及学校有关研究生缴费规定执行。


 

北京理工大学教务系统

大学教务 北京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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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理工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一所理工为主、工理管文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历批次重点建设的高校,首批设立研究生院,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行列。   ......


校园教务处系统点击进入

2017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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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67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6号,

  邮政编码:519088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六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的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

2016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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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理工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学校。办学目标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本科办学地点分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二条 为了保证北京理工大学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招生、教学、学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理工大学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北京理工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八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学校在该省(区、市)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北京理工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编制。

  第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北京理工大学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十三条 北京理工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将对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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