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通州分校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北京工业大学通州分校
2、学校代码:1101
3、办学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1145号
4、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
6、办学特点: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方针,凸显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践性、开放性、职业性;以“强化产学研合作教育,注重道德培养,突出实践能力”为办学特色,以产学研基地为依托创新符合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和行业企业要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突出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立足服务于北京建设,服务于区域经济,培养具有岗位核心竞争力的以技能性为主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三条招生计划以北京市招生机构的公布为准。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四条遵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条对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同一科类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
第六条我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七条
考生的体检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