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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天津市2017年初中级经济师合格证书所需材料
天津市2017年经济师考试证书暂未安排领取,按往常惯例,证书一般在2018年4-5月份领取!
需要以下材料:
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准考证。
请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领取证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如知道报名序号的,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忘记报名序号的,可提前查询本人的报名序号(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进入“成绩查询”栏目,选择考试种类及年份进行查询),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5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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