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我妈有个毛病,就是爱操心。小时候我以为父母对我不放心,信不过,什么事情都要来掺和,是因为我年纪小,做不好事情。后来渐渐明白,这种掺和的毛病,跟年龄无关,跟水平也无关,就是他们的个性而已。
如果我一不小心自己买了一件衣服,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我妈早上会说:不是我说你啊,你买衣服的眼光实在不行。中午会说:千万不要再穿这件衣服了,真的是太土了。晚上会说:明天你不会再穿这件衣服了吧?第二天会说:那件衣服收好了吗?拿去送给那个谁谁谁吧。第五天会说:那件衣服千万不要带回美国去啊。
如果我试图用“你有你的审美眼光,我有我的审美眼光”来说服她时,她会用一种不容商量的口气断言道:“审美眼光上,你还想跟我比?”经过我近30年的不断反抗,她终于把讲这些话的语调降低了两个八度,也就是从命令改为劝说,但这已经是她的底线了。让她对我在购衣眼光上的“日渐堕落”不闻不问,她做不到。于是,在她不断旁敲侧击下,我会垂头丧气地脱下那件衣服,把它放到衣橱的角落。
大到婚姻、家庭、事业,小到我侄子午饭吃什么、我什么时候去学开车、我哥今天有没有给那个谁谁谁打电话,我晚上有没有用护肤霜,自然都沐浴在我爸我妈的阳光雨露当中。
就我自己来说,只要一和父母在一起,我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和平日在朋友圈子里那个活泼开朗、机智幽默、爱说爱笑的我截然不同的人。一见到父母,我的心理机制,就像一个遇到强光立刻关闭贝壳的壳类动物一样,自动把自己调试到一种很白痴、很蔫、很封闭的状态。什么都不想,几乎什么也不说,就等着爸妈安排我吃什么、穿什么、上哪、干吗。
仔细想来,沉默和无为成了我逃避被评判、被贬低的方式,成了我向他们打出的白旗。如果我随心所欲地说话、打扮、追求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后果就会是无休无止地争吵,两败俱伤。个性,我所欲也;和睦,亦我所欲也,个性与和睦不可兼得,取和睦而舍个性也。
当然,好在我并不总是和父母在一起,事实上我一年到头和父母待不了多久,所以那个活泼开朗的我还能够“死里逃生”。但就是这样,我仍然能感到他们“看不见的手”在左右我的生活,在不断地在我心中培育一种自责、自卑、自我唾弃的情绪。
固然,山高皇帝远,衣食住行方面他们是插不上手了,但是他们的眼睛,已经“镶嵌”到了我生活中,寸步不离地守着我。你怎么读了20年书还在读啊?你怎么29了还没有结婚啊?人家都发家致富了,你怎么把机会都给耽误了?他们幽怨地问。
当然,这不是说父母不爱我,或者我不爱父母。事实上,我家的这些麻烦,全是“爱”惹的祸——如果我把那种千缠百绕的责任、义务、权利、感情统称为爱的话。如果他们不爱我,大约也不会这么无孔不入地关心我的衣食住行;如果我不爱他们,也不会在乎他们满不满意、开不开心。中国人管这种强人所难的“给予”和自我折磨的“报答”叫做“爱”,已经叫了几千年了,我又怎么能逃出这个“文化”的掌心?
比如今天早上,我从石家庄坐火车去北京。去火车站的路上,无意中向妈妈透露自己的手机该交费了,新的充值卡还没来得及买。
“那怎么办?”妈妈说。
“没事,我到北京后买一个,火车站附近肯定就有。”我说。
在一般的家庭里,这场对话应该就已经结束了。但是在我家,不是这样。我妈太“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