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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9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9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9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专科招生”、“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类别。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1.学校全称:重庆人文科技学院(Chongqing College of Humanities, Science &Technology)

  2.国标代码:13548

  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少数民族本科预科

  6.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学院街256号

  7.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占地约2055.8亩,森林覆盖率达70%,校舍建筑面积约40.04万平方米。学校现设有15个二级院(部),43个本科专业和1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9大学科门类。现有在校学生近21000人,专任教师1041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25.9%,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57.9%。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多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重庆市学科带头人、重庆市优秀教师多人。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教学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和高标准综合配套的服务设施,能充分满足学校各专业教学需要。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以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招生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处、纪委办公室、财务处、后勤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对学校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招生工作相关的信访、投诉。

  第七条 招生工作处为学校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生工作处根据需要组建学校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招生工作处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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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学院于2019年3月22日下午14∶30-16∶30组织对综合评价注册入学申请者进行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考生务必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测试科目准考证参加测试。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采用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47,在陕招生代码:813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西安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综合类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社会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和良好的声誉。学院先后被授予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最佳单位”、西安市“文明校园”、西安市教育系统“师德先进集体”等称号。学院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物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动漫人才培养基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西安市机电类公共实训基地”、“西安市退役士兵培训基地”、西安市创(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承担多个工种的高级技能鉴定工作。

  学院地处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255121.9平方米,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动漫软件学院(大数据应用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学前师范学院、生物工程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建筑与轨道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教职工540人,其中省级教学名师3人,开设高职专业42个,在校生9200余人。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1个、培育项目5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院级重点专业8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学院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项目单位、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系院。

  学院坚持“创新、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深入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通过“共建、共管、共育、共赢”合作机制,为社会培养出大量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先后与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及下属公司、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及下属公司、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中国吉利汽车西安项目部、北京控股集团、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西安市轨道办(地铁公司)、阿里云等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人才输出立足陕西,面向全国。毕业生以其优良的素质、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娴熟的职业岗位技能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如今,学院已建成为西安市规模大、专业门类多的特色高职院校。薪火相传,桃李芬芳,站在新的起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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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19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9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19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考生于2019年3月15日-22日在我校招生就业处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参加考试。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19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 13948,在陕招生代码8140。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5年,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陕西省教育厅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项目学校、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试点项目学校、陕西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学校。位于商洛市商州区丹南新区,占地面积577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有固定资产5.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8395万元;馆藏图书57万册;有校内实验实训馆室11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26个。

  现招生三年制高职专业17个(另2018年度申报的中医学、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工业机器人3个专业已上报待批),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7个,现有在校生7900余人。业已形成了医学、护理、教育、财经、机电、建筑、汽车等7大专业类群,建成了7个省级重点专业(护理、临床医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医学影像技术),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临床医学、学前教育),列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3个(临床医学、护理、学前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校企合作试点项目1个,省“一流专业”培育项目、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临床医学、护理、学前教育)。学院设有护理系、医学系、人文管理系、机电工程系、公共课教学部、思政部和体育部等二级教学单位,1个职教培训中心、1所现代化图书馆,有二级甲等综合附属医院、驾驶员培训学校、实验中学和实验幼儿园各1所。

  第六条 办学地点:商洛市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邮编:726000 学院网址:www.slzyjsx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院长任主任,主管招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由招就处、教务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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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本人应于2019年3月14日至3月15日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确认信息,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领取测试考核准考证。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招办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条件及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家长、社会的监督,保障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基本情况

  1.学院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国标代码:13952

  3.在陕招生代码:8144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修读时间:三年

  7.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安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安康市国家级高新区。是一所融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于一体、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并举、全日制学历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兼顾的具有综合办学功能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550亩,校舍建筑面积25.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有校内、外专业实验实训室、实践基地100多个,教学计算机1500余台, 400m标准塑胶跑道田径运动场1个、体育馆1座,新建图书馆1座、馆藏图书45余万册,有安康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附属小学、汽车驾驶培训学校、三甲、三乙附属医院各1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专业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595人,专任教师454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43人,正高职称10人,硕士学位122人,“双师型”教师299余人;有省级教学名师2名,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各1名,省、市专业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委、副主委或教育学会理事、会员80余人,聘请兼职教师100余人;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11740人。

  学院共开设医药卫生类、教育与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电子信息类、土木建筑类、财经商贸类、装备制造类、旅游类、能源动力与材料类九大类31个专业,形成了以医药卫生类专业为主导,以教育、工程、经贸、管理、文化艺术等多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学院设有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基础医学系)、护理学院(护理系)、工程学院(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子工程与信息系)、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与艺术系、经济管理系),其中护理、临床医学、学前教育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培育)专业和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骨干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3个为“专业综合改革项目”。

  经安康市政府批准,在学院设安康市职业教育中心,学院牵头组建安康职业教育集团,是安康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在整合技能培训、深化全市职业教育院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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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现场确认后的考生,请按时于2019年3月19日到校参加我院组织的测试。普高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上午8:30—10:30);“三校生”参加文化基础测试(上午8:30—10:30)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上午10:50—11:50)。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3,在陕招生代码:8145 。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高等教育序列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种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现设有孙思邈医学院、师范教育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四个二级学院以及基础部、培训部、继续教育学院等教育部门。学院位于铜川市新区,占地5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西连西铜高速公路、东临西铜一级公路,距西安及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均为60公里,西铜城际铁路开通在即,已融入西安半小时经济圈。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朝阳路8号,邮编:727031。学院网址:http://www.tczyxy.net/。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根据陕招办〔2016〕44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实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综合评价方式。学院成立综合评价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及招就处、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和学院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就处,根据国家、省及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教务处负责审定拟招生专业及计划,各二级学院负责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标准,学生处负责带领考生参观学校及面试的组织配合,学院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http://zsw.tczyxy.net/

  招生咨询电话:0919-3589018 3589363

  学院监察室电话:0919-3194361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八条 分类考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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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9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请大家仔细查看招生章程,了解招生相关政策!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学校2019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本科)

  国标代码:14030

  在陕招生代码:8146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学校始建于1992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资格证书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教育部首批职业本科教育改革试点院校。我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学生为本,构建了以电子信息为基础、以计算机应用为特色的专业体系,形成了以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商务、交通运输工程等6个学科专业群。

  2018年12月18日,学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研究,同意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学校名称暂定为“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5月底前,经有关部门测评后,由教育部正式批准更名为“西安信息职业大学”

  学校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南郊大学城,校园占地600亩,校舍建筑面积21.24万平方米,多功能教学大楼、工程实训中心、图书馆、体育馆、公寓楼、塑胶操场等错落有致,风景如画。学校开设高职专业35个,2019年拟开设本科专业10个,现设置12个二级学院及4个实验实训中心等教学机构,学校实训教学环境完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先进,校园网无隙覆盖,图书馆鸿函钜椟,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建有各类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实训室)158个,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72个。

  学校教学科研力量较强。2018年,我校学生在各类学科技能竞赛中荣获国家级奖项12项,省级奖项80项,在博创杯”、“蓝桥杯”、“计算机信息素养大赛”等多个全国行业大赛中获奖61项。近三年,学生专升本录取率达到80%以上。当前,学校遵照陕西省“四个一流”建设,加强新工科建设,按照教育部对我校职业本科教育改革试点测评要求,强化内涵建设,进一步完善提高与职业本科教育相适应的办学条件,奋力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信息类一流本科大学。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三路(常宁宫北),邮编:710125。

  学校网址:

与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19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19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预录取考生于2018年4月15日前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缴费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19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031 在陕招生代码:8147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始建于1994年,2005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原陕西烹饪专修学院基础上成立的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资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设有五系一部,共开设七个专业四个方向其中省级重点专业2个,院级重点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一门、国家级烹饪实训示范基地一个。

  第五条 办学地点: 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学院网址:http://www.sntcc.cn

  邮政编码:710016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主管招生由院级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和招生办公室成员组成。其中,教务处负责技能测试的组织、命题、及考试,评分、统计、分值换算,拟定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课程设置等事宜;学生处负责制定评价学生管理办法,负责学生资格审查和注册,制定本校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自助评选办法等事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办的日常工作,拟定招生章程,组织报名,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组织测试前,向招生管理部门报备,自觉配合督查员开展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s.sntcc.cn

  招生咨询电话: 029—85233107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下达为准。

  第...

与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19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19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我院于2019年4月4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同时将预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19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招生模式。依据陕西省招办《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8】39号)精神,我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两种模式。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18,在陕招生代码:814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院基本情况。学院是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业务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校本部、农学院、林学院、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5个校区组成,校本部位于榆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总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

  第六条 办学地点:新生分别按专业归口到相应校区就读,校本部位于陕西省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环路1号,邮编:719000。

  学院网址: http://www.yulinvtc.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各教学院系等部门组成。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计划的编报,招生章程的拟定、上报、发布,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察及结果公示;教务处组织各教学院系负责各招生专业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的组织实施,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http://www.yulinvtc.edu.cn/zsw

  招生咨询电话:

  400-883-8149 0912-3456004 3456444 345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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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9陕西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9陕西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至23日在我校老校区(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对于居住地偏远的考生,我院按照考生意愿直接输入其身份证号码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测试科目准考证。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9陕西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形式为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我校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88,在陕招生代码:8150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教育部统一印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是西北地区第一所省属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秦腔人才学历教育的高校。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学院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优良的办学传统,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

  建校60余年来,学院的发展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陕西省委、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注。秦腔专业师生多次赴北京中南海汇报演出,受到了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习仲勋、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2017年11月13日,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对学院发展和新校区建设作了重要批示。2018年3月,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被列入陕西省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中。

  学院现设戏曲系、舞蹈系、影视系、音乐系、流行音乐系、美术系、学前教育与文化管理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基础教学部等9个教学单位;设有戏曲表演、舞蹈表演、学前教育等18个大专专业,6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和6个中专专业。“戏曲表演”专业是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同时也是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高等艺术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学前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是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曲表演专业被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为表演艺术生产性实训基地;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多媒体技术、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动画专业被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为广播影视生产性实训基地。2013年,学院与中国戏曲学院联合开办了戏曲秦腔专业本科班。建有陕西省视觉重构工程研究中心、陕西地方戏曲音乐研究中心、陕西戏曲音乐数字资源库、丝绸之路艺术职业教育联盟。发起成立中国秦腔教育联盟,设有1所附属中等艺术专业学校。面向全国13个省区招生,全日制学生4100余人。

与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2019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2019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我院于2019年4月16日至17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院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2019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陕西省高等职业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有关事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4〕16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及陕西省招办《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通知》(陕招办〔2018〕39号)文件精神,结合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招生模式。神木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三种模式。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650,在陕招生代码:8152。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院基本情况。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陕西省教育厅主管、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占地面积1028亩,规划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

  第六条 办学地点:神木市滨河新区学苑路1号,邮编:719300。

  学院网址:www.smzy.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和各系部等部门组成。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计划的编报,招生章程的拟定、上报、发布,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教务处组织各招生系部负责各招生专业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及统分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察。

  第八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网站:www.smzy.edu.cn/zs

  咨询电话: 0912-8513000 8513088 85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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