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转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东昌府区 ,面积 亩。其位置与四至范围见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为甲方原与 签订的承包合同规定的剩余期限(原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为30年)。
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1000元,共计承包金 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