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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人民警察)
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中共内江市委政法委、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公安局、内江市公务员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人民警察)的公告》精神,现将2017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和有违规违纪情况者除外。(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12月2日?—3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普通公务员职位: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
人民警察职位:内江市公安局七楼会议室(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都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于2017年12月8日17:30前结束。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否则视为弃权,后果自负。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录用的,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缴费(缴费金额80元/人)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进行面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五)材料要求:
1、《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毕业时间、获取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等内容);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明确了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提供,其余人员不提供);
6、招考对象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截止2017年8月17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7、招考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