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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院校代码:11059
学校名称:合肥学院
层次:本科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 邮编:230601
招生批次:普通本科第一批次、第二批次
一、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我校工业设计、环境工程、自动化、软件工程、德语5个本科专业列入安徽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二、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我校外语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高考外语语种非英语或德语的考生原则上不宜报考我校非外语类专业,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学习。各本科专业(除艺术类专业外),原则上一般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并须参加外语口试,且口试成绩达到“优秀”或等级为“5”(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且口试成绩达到“良好”或等级为“4”及以上(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报考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金融学等专业数学单科成绩须不低于90分。报考自动化、软件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交通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考生所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整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同时报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4、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档规则:在满足单科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原则,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在院校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其中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规则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方式进行。
三、中外合作专业
2016年我校在安徽省等省份中外合作专业的院校报考代码单列。(详见各省报考指导)
(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物流管理(3.5+0.5)(本科)专业。该专业有50%左右的专业课程由德国专家教授授课,采用中德合作培养模式,学制四年,其中第六学期,经德方考核合格后,在德国合作学校进行专业学习。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院校分别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由双方院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证书。该专业的优秀毕业生经我校推荐并通过德国高校审核可进入德国高校攻读硕士学位(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二)中外合作培养专业
1、经国家教育部高教司备案的中外合作培养专业
(1)经济学(经济工程方向、3+1)(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