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业学院是一所公办的本科院校,在200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工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兰州工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兰州工业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兰州工业学院”,英文名称为“Lan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部标代码为“11807”,上级主管部门为甘肃省教育厅,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兰州工业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兼有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技术大学,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前身可追溯到新西兰国际友人路易·艾黎于1942年创办的培黎工艺学校。现为“国家‘十三五’地方高校转型示范工程”实施高校、甘肃省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试点院校、甘肃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80年来,学校由工而立、因工而兴、以工为荣,逐渐形成工字当头、突出应用、服务地方与行业的办学格局。
第四条 兰州工业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兰州工业学院设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和学生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解决招生录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录取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教务处,负责学校本科、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对学校高考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七条 兰州工业学院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情况、区域经济发展和历年录取成绩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经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招生简章、招生指南、兰州工业学院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本科预留计划为学校本科计划数的1%,其使用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用于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用于解决各省之间生源不平衡问题,并向教育欠发达且生源数量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地区倾斜,同时也考虑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
第九条 兰州工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