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的年度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25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102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551元。
据介绍,本次调整是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北京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出来的。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上一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本年度分别提高448元和2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