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是否可以防止过时的举措和方法?持续发展须防灾,以人为本要减灾, 全面深入开展自然灾害研究。应急预防方案的制定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小编认真筛选后特别推荐一篇题为“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文章,如果你认为这个想法有点意思就分享给你的社交圈让更多人看到吧!
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食物(食品)链各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食源性疾病,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精密智控的原则。
2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四个级别。
2.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受污染食品流入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受污染食品流入我省2个以上设区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对社会公众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死亡病例在10人以上的;
4.省级以上政府认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受污染食品流入我省2个以上县(市、区),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以上政府认定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存在损害健康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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